标题 | 2020年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
内容 | 2020年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法官助理条件如下: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3.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4.有相关法律职业工作经验优先。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6日。 3.报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铭东路578号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联系人:刘女士,咨询电话:0756-7790101。 4.报名资料:①《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需粘贴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驾照等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初审 我院将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等条件进行初选,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通过初选者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9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知识、书面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抽签的,视为弃权。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考察 考察是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进入考察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核。进入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核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人事有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法官助理年总经费约13万元,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审核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附件: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表.doc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wan.gov.cn/zwzx/tzgg/content/post_27005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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