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
内容 |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 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笔试总成绩,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分时段进行资格审查。 1.9:00-12:00主要审查:岗位编码19010001、19010003、19020004、19020005、19020006。 2.13:00—18:00主要审查:19030007、19030008、19030009、19040010、19050011。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楼9楼(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给面试通知书,并于面试当日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供与《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的、真实有效及完整的证明材料,如发现考生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2.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本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成都卫生健康部门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4.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5.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47DEE950B10FFA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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