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内容 | 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 1、司法行政工作人员1人(一类岗位); 2、司法行政工作人员2人(二类岗位)。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江南区司法局第二次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壮锦大道19号)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行政中心C座司法楼102室,联系人:李江宁,联系电话:0771-4819095。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面试 我局对报名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一类岗位参照公务员科员(工资约4400元/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经试用期满考核称职以上,可参照四级主任科员)待遇执行,二类岗位工资约2730元/月,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1年江南区司法局第二次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2.2021年江南区司法局第二次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2021年江南区司法局第二次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1年江南区司法局第二次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yw/gggs/2021ngggs/t46883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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