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是我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中共阳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阳春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申请使用事业编制的复函》(春机编办核〔2021〕14号)精神,决定从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在职在编人员到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工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人数 按照“岗位需要、自愿报名、公平考试、竞争上岗”原则,从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1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需要符合相关调动规定〕;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4.能熟练操作电脑; 5.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需要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未过处分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存在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阳春市统计局办公室(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茶山路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662-7734564)。 2.网络报名。公告发布后,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有关材料可直接用原件彩色扫描)打包发送至阳春市统计局邮箱yc7734564@21cn.com,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1.《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3.本人《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调动证明;5.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三)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 1.总成绩确定办法。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一)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费用由选调人员负责。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选调问题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六、选调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并公示7个工作日后,办理有关流动(选调)手续,聘用为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事业编制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如有疑问,可向阳春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7734564)咨询。 (二)阳春市统计局拥有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5207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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