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局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
内容 |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局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基础,经市委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属二层事业单位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2021年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2021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采用直接面试、体检、考察办法进行。依次按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发布公告 制定招聘简章,通过河池市人才网(/uploads/202504/03/1e75ceba-a57c-47d8-bbda-c6d52e415863BR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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