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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年新疆博湖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编制外人员简章
内容
    2021年博湖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县工作需要和用人单位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自聘工作人员1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驾驶员16人(详情见附件1),男,初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4日至2003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博湖县户籍人员。
    说明:此次招聘凡涉及取得户籍、工作经历等资质条件时间界限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报名第一日,即2021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
    博湖县户籍是指:截止2021年4月24日,报考人员户籍在博湖县行政区域内。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已在事业性岗位、基层工作岗工作,或辞职、辞退的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基层工作岗工作人员;
    4、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领取准考证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博湖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室。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10:00-2021年5月1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工作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3日10:00-19:30。
    (二)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博湖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调剂。
    (一)报名与确认
    1、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按照简章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
    (2)如实填写《2021年博湖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交由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审查) 。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上所需提供的证件均需另附复印件各一份)。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40元,面试40元。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笔试加分
    (1)有驾驶高级职务资格、汽车修理高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取得驾驶职务资格、汽车修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未提供相关材料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
    5、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下一环节入闱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根据填报职位的招聘指标数,由笔试最终核定成绩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2021年博湖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博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3天。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执行。新聘用人员需服从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报到和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调剂
    招聘空缺岗位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另行安排通知。
    六、纪律及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博湖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13979305151(博湖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电话:0996-6622675(博湖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0996-6621863(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职位表(驾驶员)xlsx
    附件2报名表(驾驶员).xls
    来源:http://www.xjbh.gov.cn/xwzx/tzgg/content_7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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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8: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