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株洲市石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2021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2021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4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愿意在石峰区最低服务满5年; 7.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应在石峰区;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无正当理由而本人要求中途退役的和服役期间被给予记大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届毕业生(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不能报考。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范围 此次招聘岗位共16个,均为管理岗位。计划招聘48人,其中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0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8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人,面向村(社区)两委、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3人。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将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及时发布,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5月8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uploads/202504/03/i16901782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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