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招聘合同制聘员公告 |
内容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招聘合同制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先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政府合同制聘员,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相关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五)无不适宜聘用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 三、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专业(B03、A03);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东莞市户籍; 4.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四、薪酬待遇 新入职时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年薪酬待遇为10.8万元至16.2万元(含五险一金)。由我局进行6个月考察,考察合格后年薪酬待遇为18万元(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2419290@qq.com邮箱。具体如下: 1、时间:2021年6月29日—7月5日(5个工作日) 2、报考资料:报名表(通过网上公告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鉴定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 3、报名注意事项: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考资料,做好登记造册工作,由招聘单位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现场告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安排体检对象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获知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并于招聘单位同意复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六、其他事项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应聘者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出示行程卡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附件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报名表.doc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 2021年6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fgz/gkmlpt/content/3/3553/post_3553606.html#2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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