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选聘职员公告 |
内容 |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公开选聘职员公告 分享到: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职员1名,按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2021年8月31日以前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3.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8月4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8月4日后出生); 4.报考者成功录用后,需于2021年10月31日前到岗; 5.身体健康; 6.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7.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本次职员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17:00(星期五); 2.报名方法:网络报名,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用人单位邮箱。邮箱地址:kanxiaojing@szpsq.gov.cn。 3.报名时应聘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3),word版和签字扫描件一并提交;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需签署承诺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 (6)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相关研究成果等(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判断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uploads/202504/03/index00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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