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内容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山市政府投资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高层次人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符合符合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六层次及以上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诚邀海内外各界青年英才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9月1日止。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 (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考生于2021年9月1日至3日(截止时间为9月3日17:3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8日,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方式为网络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1年9月8日17:00时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5.联系电话:0760-88368410,联系人:王老师、林老师; 投诉电话:0760-88365376。 (二)报名要求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者必须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能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凡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即取消考试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学习成绩单;凡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均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证书;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岗位要求具体某方面工作经历的,还须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注明该方面的工作经历; (5)有竞赛获奖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获奖证书;有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立项书或结题证明;获奖、科研项目或课题级别,按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竞赛获奖认定标准认定(详见附件2); (6)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上传需为PDF格式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考试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20210501-20210511),采取考察方式。 主要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综合素质、适岗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考察形式、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其他岗位(20210512-20210525),采取面试方式。 1.专任教师岗(20210512-20210517):采取试讲方式,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2.其他岗位(20210518-20210525):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面试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复试。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核,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核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除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外,应聘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所聘岗位服务不少于5年。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详见附件4)。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5)。 本公告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88368410,联系人:林老师、王老师。 投诉电话:0760-89986916,钟老师。 附件:1.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竞赛获奖认定标准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5.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竞赛获奖认定标准.docx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 附件5: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19794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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