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翁源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
内容 | 翁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本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翁源县人民法院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书记员工作岗位3名人员(合同制)。 一、招聘人数和服务年限 招聘人数: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名,聘用后需在翁源县人民法院服务满一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2.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限翁源县户籍人口。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8日-8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翁源县滃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136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1张,另交备用照片1张。 4.报名须提交材料:(1)报名表原件;(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 (二)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地点:翁源县滃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136号) (三)职业水平测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采用打字测试的形式,电脑中文听打录入,考察打字速度和正确率。 1.时间:2021年8月23日 2.地点:翁源县龙仙第二中学(翁源县龙仙镇二中路88号) (四)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根据职业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时间:2021年8月29日 2.地点:翁源县滃江职业培训学校(翁源县龙仙镇文化路158号)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打字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考试总成绩前3名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提出,投诉电话:0751-6841208。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薪资待遇约50000元/年,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全程配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翁源县人民法院。 翁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content/post_20373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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