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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年毕节市司法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公告
内容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招聘3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毕节市司法局工作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毕节市司法局工作。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 其他资格条件 备注
工作人员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法学专业    

    三、薪酬标准
    每月应发工资3548.3元、每季度3000元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每季度经考核合格发放80%、年终考核合格发放剩余20%,如因离职等原因未参与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则不发放绩效工资)。购买四险。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与考核转正后工资相同。
    四、报考条件
    1.男女不限;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有吸毒史的人员;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6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5号毕节建投汇金中心19楼;联系电话:0857-8221045。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成功后将电子照片以“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后,发送到邮箱(3056115351@qq.com),联系电话:0857-8229799;
    (4)诚信报考承诺书、疫情防控申报表(报名现场填写);
    (5)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附件1《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6)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报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因委托他人报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
    5.资格审查和缴费
    (1)资格审查: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在其他相关工作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招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一律给予辞退处理。
    (2)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00元(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缺考的,概不退费)。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对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公告、笔试分数将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同一职位的面试人数与该职位招考的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应聘岗位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成绩不得低于本考场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该职位的面试人员。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公众号公布,不再进行电话、短信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关注公众号导致未能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测试成绩确定招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地点在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
    拟聘用人员需在户籍所在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不予聘用。
    九、递补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十、其他
    招聘工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报考人员需根据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0857-8221045
    监督电话:0857-8229799。
    附件: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应聘登记表.xlsx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yw/tzgg/rszp/202109/t20210901_69826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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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3: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