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曲靖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 ||||||||||||||||||||||||||||||||||||||||||||||||||||||||||||||||||||||||||||||||||||||||||||||||||||||||||||||||||||||||||||||||||||||||||||||||||||||||||||||||||||||||||||||||||||||||||||||||||||||||||||||||||||||||||||||||||||||||||||||||||||||||||||||||||||||||
内容 | 曲靖市检察机关 2021年委托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21年第206期) 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及有关规定,曲靖市检察决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曲靖市检察机关计划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3名。招聘计划详见《曲靖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前。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4.各岗位年龄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5.具备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此次招聘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曲靖市就业服务中心院内(曲靖市麒麟北路18号); 联系电话:3296828; 联系人:唐老师 (三)报名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近期蓝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在职人员在聘用前自行解除相关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聘用的,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报名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环节。 3.笔试时间:待定,详细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地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二)岗位技能测试 进入岗位技能从测试人员按照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放弃情形,在划定的笔试分数线以上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测试文字录入、文档编辑等相关内容,包括看打、听打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 (三)面试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占比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四舍五入)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情形,在划定的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仍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信息在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2021年10月14日至15日到曲靖市就业服务中心院内3栋1楼(曲靖市麒麟北路18号)领取,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注意:技能测试、面试环节均需使用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各招聘单位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曲靖市就业服务中心院内张贴公式,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的人员作为聘用制书记员的储备人员,当各岗位书记员出现空缺时,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八、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曲靖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xls 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2021年9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detail_jy.asp?Twzbh=12&id=18465&lb=12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