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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年广西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度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招聘编制外人员工作方案,结合实际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单位或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提出处罚建议,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督促落实处罚决定。
    二、招聘岗位
    综合科文员1人。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优先,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哲学类等专业,有较强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35周岁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党务、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信息发布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名企招聘”专栏、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开展,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扫描件,与报名表制成压缩文档投递到我单位邮箱gxzhb65@163.com,文件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综合科文员)。
    2.注意事项。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单位招聘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应聘者。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主要考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严格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求。
    3.如因本地区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我单位无法如期举行面试的,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四)档案审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审核档案人选。招聘办公室负责查阅审核档案人选的人事档案,核查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
    (五)体检
    组织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调整人选,按相关招聘程序节点逐项办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信息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按考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调整拟聘人选,按相关招聘程序节点逐项办理。
    (七)备案及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招聘办公室将拟聘人员情况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法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单位在职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正式聘用工资待遇的80%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771-5773685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局:0771-5325482
    纪律监督小组:0771-5773643
    招聘联系人及电话:陈霞、周龙0771-5773946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
    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1ffb1689-cdc9-47a0-abc9-80cc03a1d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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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3: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