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医学检验技师公告 |
内容 |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学检验技师公告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由原西双版纳农垦医院(三乙)和原景洪市人民医院(二甲)资源整合后于2019年9月成立,是本区域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和急救为一体的一所三级综合医院,是云南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非直属教学医院,是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傣医药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是国家级医联体建设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单位。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同意公开招聘3名非在编医学检验技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招聘非在编医学检验技师岗位3名,在医院医学检验科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景政办发〔2019〕261号)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证或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4.心理、身体健康,无从医禁忌症者,年龄≤30岁。 5.政治思想好、爱岗敬业、勤学肯钻,且愿意从事卫生事业者。 6.热爱本专业,医德医风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吸毒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8日08:00-12:00,14:30-18:00。截止日期之后将不再接收简历。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含个人简历表、高中毕业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证书或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身份证及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等复印件)交到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南院区行政楼304室)。 3.联系电话:0691-2146802(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由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组织考试和面试 医学检验技术岗公开招聘,采取“初试+复试”两轮考核方式择优招聘,总分100分,其中:初试占40%,复试占60%。考核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1、初试为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成绩按40%折算记入总成绩。(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0日8:30-10:30;考试地点:南院区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2、复试包含面试和操作考核两部分: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6位进入复试,复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前3位进入体检。 (四)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所有入围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2.递补:入围人员体检不合格、逾期未报到等情形,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福利待遇 (一)体检合格,办理入职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科室不满意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按照《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享受合同制人员待遇。 六、纪律及监督 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本次组织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691--2211800(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投递简历、参加初试、复试时应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和云南健康码扫描结果。如体温检测异常或行程码、健康码异常,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应证明,如不能提供则不得进入参加招聘。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科(0691—2146802)。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1日 来源:http://www.jhsrmyy.com/Article_show.aspx?chid=3&id=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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