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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年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内容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四川全盛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56名,其中:聘用制法官助理15名、聘用制书记员17名、聘用制其他辅助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0:00-2022年1月4日(星期二)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请电脑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845)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岗位条件需要则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提供清晰的彩色电子照片。
    (2)请报考人员关注本人报名审核情况,如系统未审核通过,请及时按系统提示补充完善报名信息。
    (二)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2022年1月8日(星期六)上午7:30登录笔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暂定时间,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因素需调整时间的,另行提前通知);
    2.笔试地点:笔试在昭通市昭阳区举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部分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限开考比例的岗位其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要求比例的,按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对应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削减招录人数,岗位设置情况详见《计划表》;
    5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2.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一)单位自筹资金保障类岗位
    1.聘用制法官助理。
    5000元/月(含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绩效奖励。
    2.聘用制其他辅助人员。
    3500元/月(含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绩效奖励。
    (二)省级财政资金保障类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4500元/月(含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绩效奖励。
    (三)关于试用期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部分环节委托四川全盛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对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其他具体事宜,将及时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870-2138875。
    (五)严格落实本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六)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0。
    联系人:吴月寒。
    附件:《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计划表》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TAIP_V8FPjs-hYA6bVU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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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8: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