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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2年昭通市镇雄县城区及卫星集镇教师选调公告
内容
    镇雄县2022年城区及卫星集镇教师公开选调公告
    为做好2022年城区及卫星集镇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选调原则
    (一)政治过硬,素质优良;
    (二)爱岗敬业,综合达标;
    (三)公平公正,鼓励优秀。
    二、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教师160人,具体岗位详见《镇雄县2022年城区及卫星集镇学校教师公开选调岗位设置表》。
    三、选调岗位
    (一)选调岗位由设岗学校根据选调计划设置,分科目命题考试;
    (二)选调岗位设城区学校、三城办事处辖区学校、五个卫星集镇辖区学校;
    (三)乌峰街道中心学校、南台街道中心学校、旧府街道中心学校和城区学校合并设岗,按学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中屯、泼机、塘房、场坝、赤水源镇辖区学校以乡镇独立核算学校为单位分类设岗,分层级按学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四、选调范围
    小学岗位面向县域内乡镇学校在职在编在岗小学任课教师选调(小学教师资格只担任初高中学科教学的可选报小学岗位),初中岗位面向县域内乡镇初中在职在编在岗任课教师选调(初中教师资格只担任高中学科教学的可选报初中岗位)。既上学前教育又上小学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报考小学岗位;既上小学又上初中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选报小学或初中岗位;既上初中又上高中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选报考初中或高中岗位。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近三年度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初高中岗位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只担任高中学科教学的可选报初中岗位,小学教师资格只担任初高中学科教学的可选报小学岗位);
    7.在现工作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2019年9月1日前开始在现工作单位服务);
    8.教龄不少于3年(2019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9.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禁止条件
    1.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失信人员;
    4.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有旷课1节及以上、事假累计达20天、病假累计达60天的;
    5.截止2022年7月31日,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
    6.城区学校(含乌峰、南台、旧府街道中心学校)教师;
    7. 2021学年未实际兼课(产假除外)的教职工;
    8.未转编的特岗教师。
    六、选调方式
    同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七、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县教体局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在辖区学校(校点)发布选调公告。选调公告同时在县教体局一楼大厅宣传橱窗张贴。
    (二)组织报名
    1.按中高考报名程序组织,本人到现场报名和采集信息,不能他人代报;
    2. 2022年8月3日至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在县第二幼儿园(保卫街)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证明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证明、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考勤证明、一张免冠一寸半身近照。其中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其他证明收取原件;
    4.报考对象只能按规定选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错报的报名无效;
    5. 2022年8月8日,报考人员在县教体局招考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6.报考人数与招考学科岗位比例达不到2:1的,按比例削减选调岗位;
    7.报考对象报名时需对报考相关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三)笔试事项
    1.采用闭卷方式分学科命题,满分100分,命题范围为对应学科教材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2.施考按高考规程操作,命题、制卷、施考、阅卷及保密由县教体局牵头负责,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全程监督;
    3. 2022年8月9日下午3:00至5:00在镇雄县第一中学初中部进行笔试(若报考人数太多可适当增设考点考场,增设考点考场另行通知或公示);
    4.阅卷按封闭流水作业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 2022年8月10日上午在相关媒体和县教体局一楼大厅公示笔试成绩。8月10日下午5:30点前接受笔试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在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公示。
    (四)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示期间,县教体局对初步入围人选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者进入选岗程序。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新录人员标准执行;
    2.因资格复审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五)公开选岗
    1.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公开选岗;
    2.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教龄长者、学历高者、少数民族、女性、年龄长者的先后顺序优先选岗;
    3. 8月12日下午3:00,城区学校和乌峰、南台、旧府中心学校选调人员在镇雄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公开选岗;五个卫星集镇选调人员到对应乡镇岗位学校选岗;
    4. 8月13日,拟录人员到选调学校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六)办理调动
    拟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安排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报县级部门审批后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八、工作纪律
    (一)凡是符合选调范围、选调条件的教师,所在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出具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选调教师所在学校出具的各项证明材料,须经学校集体研究,由经办人和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选调工作期间,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选调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查实,属领导干部(含学校管理干部)的,视其情节给予免职和党政纪处分;属工作人员的,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属报考对象的,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1. 用暴力、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破坏或妨碍选调工作的;
    2. 伪造有关材料、证件、数据或违反选调原则的;
    3.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 无理缠访或应回原学校工作而不按时回原单位工作的;
    5. 在未接到上级调动通知前提前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的;
    6. 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九、疫情防控
    报考对象在选调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需落实如下疫情防控措施,否则不得参加本次选调考试。
    (一)报名、笔试期间,报考对象及工作人员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禁止佩戴纱布口罩或其他不合格口罩,人与人之间距离保持一米以上,自觉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二)报考对象报名、资格复审和参加笔试时必须提供“行程卡”和24小时内的“云南健康码”申报结果(自行打印彩色纸质版),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和笔试;
    (三)“云南健康码”为黄码报考对象,需提供报名前7天内一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报考对象,需提供报名前7天内两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行程卡”显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对象,需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证明和报名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行程卡”显示一个月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其他事项
    (一)从选调工作开始到试用期间,都属于资格审查期。审查期间若当事人被举报并经查实,或相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证件、证明材料有疑问并经查实有虚假的,取消当事人的报考或试用资格,当事人返回原学校工作,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因未落实疫情防控造成个人不能参考和录用的,一切责任概由当事人负责;
    (三)报考对象入围选岗后放弃选调资格,不再递补相关人选,放弃选调资格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同类选调考试;
    (四)选调考试用表县教体局发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邮箱,请报考对象自行下载;
    (五)选调工作期间,报考对象车旅费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六)相关事宜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镇雄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W6DmzkUbiyjDpOvnefQ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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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0: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