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保山市红十字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2023年保山市红十字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红十字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2人 (二)岗位及要求: 1.办公室文员1人。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办公室工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综合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男女不限,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记录,能坚守岗位(需长期在单位留宿),服从管理。会简单水电维修技术、有相关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优先录用。 (三)其他资格条件: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隆阳区户籍优先;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优先;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工资待遇 1.办公室文员:考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按规定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聘用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工资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2.综合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考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按规定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聘用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工资25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本单位不提供餐食,提供住宿。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和综合考察审核的方式进行,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岗位要求和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1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地点:保山市红十字会监督科(隆阳区升阳路53号)。 六、政审、体检和公示 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程序、标准进行。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经面试通过、体检合格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 (联系人:李莹璇,联系电:0875-2165079,15087542897)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保山市红十字会 2023年1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wJIi-s_8rPcM6EaXukBd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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