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协警从业人员公告 |
内容 | 宜良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书记员、协警从业人员的补充公告 宜良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宜良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书记员、协警从业人员公告》,计划招聘书记员4名、协警2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追加招聘计划1人,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追加招聘性质和岗位:本次追加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具体岗位为宜良县人民法院协警1名(限女性)。 二、其余事项按2023年1月31日发布的《宜良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书记员、协警从业人员公告》执行,请广大考生详细阅知。 宜良县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二月六日 相关公告 宜良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4名、协警2名,快来报名!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hXbfWMJTD6_Vgg9dm-_NA 宜良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书记员、协警从业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宜良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4名,协警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委托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按照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公正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性质和岗位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具体岗位为宜良县人民法院书记员4名(2男2女),协警2名(男性),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计划 岗位:宜良县人民法院书记员4名(2男2女),协警2名(男性)。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5.年龄为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至2003年2月1日出生);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纹身;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公安机关无案底; 8.符合工作需要设定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原则的其他条件。 (二)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及其他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全日制高校学生;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情形的; 7.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8.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 1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1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14.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六、人员待遇 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险。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政审、聘用与管理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正常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宜良县匡山西路29号工人文化宫西边一楼办公室)。 4.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1)《宜良县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报考宜良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册户号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复印件,现场核查手机查询结果; (6)征信报告(自行前往人民银行征信自助机打印)。 5、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条件不符合、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文字录入,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对象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形象气质,了解应试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核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体检及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一)司法辅助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二)聘用与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和监督: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宜良县纪委县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监督电话:0871—67595929) (四)本公告由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1-67511623 附件: 附件1:宜良县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报考宜良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宜良县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UHfgi5sFXNqXgNn-0V2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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