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 |||||||||||||||||||||||||||||||||||||||||||||||||||||||||||||||||||||||||||||||||||||||||||||||||||||||||||||||||||||||||||||||||||||||||||||||||||||||||||||||||||||||||||||||||||||||||||||||||||||||||||||||||||||||||||||||||||||||||||||||||||||||
内容 |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市高投集团)系宜宾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22年11月9日成立的市属重要骨干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20亿元,主要负责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资本招商、产业孵化、股权投资、资产运营、特许经营等业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为2022年、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纪律观念强,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人员;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按照相关规定不宜报考的情况。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及名额:公开招聘集团本部和子公司工作人员共25名,具体用人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附件2。 (二)薪酬待遇:按照宜宾市高投集团及子公司薪酬福利体系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测评、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录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正面免冠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文档)装入同一文件夹,打包压缩后以“岗位编码+姓名+联系方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194528848@qq.com,请务必按要求报送,如未按要求报送则视为报名未成功。 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电子档);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职称和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扫描件); (3)任职文件、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4)未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与应聘职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宜宾市高投集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收取考生报名及考试相关的任何费用,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失。 4.网络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18:00截止。 5.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所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与原件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对照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进入笔试的,以报考时填写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通知(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予电话回复。笔试考试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和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1.笔试。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减。报考人员根据通知的笔试时间、地点,携带与报名提交资料一致的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排名,按招聘岗位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数不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减;报考人员根据通知的笔试时间、地点,携带与报名提交资料一致的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体检、背景调查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宜宾市高投集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及需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调查,发现拟录用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招聘结果的,或干扰、影响用人单位客观公正作出结论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 1.考试、体检、背景调查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宜宾市高投集团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必须遵守宜宾市高投集团各项制度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如在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宜宾市高投集团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内容由宜宾市高投集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753456。 附件:1.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 2.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902/25353_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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