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主校区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 ||||||||||||||||||||||||||||||||||||||||||||||||||||||||||||||||||||||
内容 | 新生同学: 热烈祝贺你成为我校的一名大学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6年8月20日。 二、报到地点:学校主校区。地址为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在长春火车站南出口前可乘113路、302路、2路公共汽车到吉林工师站下车。报到当日在长春火车站北出口有我校新生接站车。 三、户口迁移: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入学本着“自愿原则”办理户口迁移。按照属地公安机关要求,只在入学年内办理落户手续,其它年份不予以受理;长春市及所辖区县新生户口不用迁移。 迁移户口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往: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凯旋路派出所。户口迁移证要求格式规范,核对“三章”即:农业、非农业章,户籍民警章,派出所公章。“姓名”栏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相符,否则不予落户。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照片1张(1寸),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四、党团关系:党员须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介绍信,组织关系直接转入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由本人到原学校团组织办理转籍手续,直接转入学生录取学院分团委。 五、档案转接:新生纸介质档案自带,凭《录取通知书》到中学或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 六、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请在报到前到当地教育局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报到时将录入回执送到我校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收费项目: 1、学费:(学费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存入寄给你的农行银联卡中,由计财处统一划转,不收取现金。) 本科各专业收费标准
2、公寓费:(必须在规定日期内与学费一并存入寄给你的农行银联卡中,预存1200元,学生报到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统一由计财处划扣)主校区收费标准有四种:400元/年、600元/年、1000元/年、1200元/年。 3、体检费:(报到时交现金)初定55元/人,最后按公开招标实际中标价格收取。 4、保险费:(报到时交现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取40元/年,本科四年共计160元。由长春市医保局现场收取。 5、教材费:由长春市高教书店现场发放,统一结算。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建议学生购买。 八、友情提示: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报到规定日期一周内报到,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持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车票。其它通知如有与本须知相违之处,以本须知为准。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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