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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3年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内容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含技能测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受治安处罚,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宜招入党政机关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
    1.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包括:
    (1)辅助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如:做案件记录,完成案件材料的收转登记、录入复印、整理、装订、保管、归档,法律文书打印、校对、送达;部门文稿起草、信息新闻稿件撰写、自媒体制作等。
    (2)完成单位安排的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
    (3)完成单位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5)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法学等专业类别报名者及柳城县户籍者,优先考虑。
    三、有关待遇
    参照在岗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执行(享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待遇从优,可致电详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7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liuchengjcyzzb@163.com);
    邮寄材料报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南路49号,电话0772-7615242)。
    报名材料请注明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通知联系。
    3.报名所需材料
    (1)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
    (5)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
    (6)发表的文章刊物等。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后1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审查通过后,通知报名人员携相关材料原件到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与岗位匹配度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为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1.技能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录入和编辑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
    2.结构化面试:满分为5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等。
    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考核。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根据面试综合成绩及报名人员的综合情况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体检合格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与我院签订1年劳动合同,设置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不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我院聘用制工作人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的,可续签。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报送材料、个人健康状况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进入面试阶段且面试综合成绩合格,未被聘用的报名人员,均纳入我院聘用后备库。因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合格、一年内辞职等原因产生空缺的,直接从聘用后备库确定拟聘用人员名选进行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
    (四)聘用后,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0772-7615242
    附件: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https://www.lzrc.com.cn/Article/Detail/e5d31dfe-2ae3-4c51-9ae4-b73f540239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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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1: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