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怒江州统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怒江州统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解决怒江州统计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怒江州统计局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2.主要从近年毕业未就业的大学待业青年中招聘,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经济、统计专业人员优先。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有怒江州本地户口。 5.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基本条件。 6.熟悉统计工作人员优先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一5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30一18:00。 2.报名地点:怒江州统计局办公室(泸水市六库街道新城区同心北路2号,怒江州发改委5楼501)。联系人:胡家铭,联系电话:0886-3032280。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2寸近期同底照片,填写《怒江州统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3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怒江州统计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参照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执行,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怒江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合同后,单位依法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州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怒江州统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怒江州统计局 2023年5月11日 包含附件 附件:怒江州统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下载]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200/info/2023-2189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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