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见习人员招聘公告 | ||||||||||||||||||||||||||||||
内容 |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见习人员招聘公告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保山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拟招聘高校毕业见习人员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处于失业状态(办理失业登记); (二)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违规行为;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间待遇: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25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2800元。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四)见习期考核优秀且符合医院编外合同制职工聘用条件者,在医院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用。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三楼人事科。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流程:报名者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习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等。 (二)资格审查: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拟录用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录用: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六、有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5-2229377 附件链接(复制红色链接后,使用浏览器打开): https://kdocs.cn/l/caMKjLcSILvA?f=201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xlsx ![]()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l88n0UwOuKH8FXQNKFnH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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