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女子学院2016级新生入学须知(专科) | ||||||||
内容 | 亲爱的2016级新同学: 山东女子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热烈欢迎您!现将入学报到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到时间、报到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8月27日7:30-21:00(温馨提示:请新同学按时报到,不要提前或拖后) 报到地点: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图书馆A座大厅(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二、接站安排: 学校于8月27日分别在济南火车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设接站处。具体时间:济南火车站7:00--20:00,济南长途汽车总站8:00--17:00。 三、自行报到路线: 1、自驾车报到者可通过京福高速在长清崮山出口下高速,转入大学路向西行驶约一公里由学校南门进入;也可通过220国道转入大学路后向东行驶约六公里由学校南门或西门进入;也可由舜耕路南口驶入二环南路高架向G104方向穿过老虎洞山隧道、石房峪山隧道经104国道转入大学路向西约一公里由学校南门进入。(温馨提示:大学路限速60公里/小时,请勿超速。) 2、乘坐公交车者:①济南火车站广场汽车站乘坐济长巴士3路;济南长途汽车总站乘坐济长巴士2路;②从济南市区(市立五院、辛西路北口)乘K22路;③从经十路可乘坐K301直达女子学院。 四、携带材料: 1、新生入学报到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和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7张(身份证上的姓名、号码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2、党员须带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以上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到学校党委组织部。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题头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党委组织部”,省外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题头填写“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省内外新生党员均需在规定期限内将介绍信交到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由各党总支收齐后统一到学校办理组织关系转递手续;团员需在高中毕业学校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开学后将团员档案与团员证交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3、考生中学档案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自带密封档案报到。如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需统一邮寄,请寄送至: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邮编250300。 4、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要求,山东省本、专科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他省份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移到学校,一旦做出选择,在校期间无法再变更。如办理户口迁移,迁往单位填写“山东女子学院”,迁往地址填写“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2399号”。 五、床上用品: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纤维检验局统一招标采购了经检验合格的学生 公寓床上用品。我校以进货价供新生入学时购买,物品有:棉被1床、化纤被1床、夏凉被1床、被罩2床、棉褥1床,垫子1张,床单2床、枕芯1个、枕套2个、枕巾2个、蚊帐1顶、大包1个,共12种16件,合计480.20元。 2、按省质检局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新生入校时,学校要对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进行登记备案,并报省纤维检验局。省纤维检验局将对学校备案的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涉嫌有质量问题的要及时查处。为保证学生公寓的规范化管理,避免对集体活动带来不便,学生自带的床上用品除质量要符合 省教育厅集中采购的有关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棉被:2.1米×1.48米,重量:2.8千克;棉褥:2.0米×0.9米, 重量1.5千克; 枕芯:0.6米×0.38米;蚊帐:2.0米×0.9米×1.7米。 六、入学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缴费项目如下:
注:①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费均按学年收取,住宿费、教材费按实际情况,毕业时多退少补;②以上收费项目请于8月22日前足额存入录取通知书中附带的中国银行卡(借记卡)中,我校采用银行批量代扣方式统一划款。(存款时请务必仔细核对账户名及账户对应的身份证号,以确保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存款时咨询银行相关手续费问题,以防存款不足额导致扣款不成功;另外,随通知书发放的中国银行卡不得随意销户,在校期间一切费用通过此账户结算。) 七、请假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须在2016年8月26日8:00-16:00期间向学校教务处(0531-86526269)进行电话说明,并按教务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8月27日报到当天,未请假且不到校报到者,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处理。 八、特别提示: 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奖、助、贷”等措施提供帮助; 2、新生报到后,学校将通过“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水平测试”、“档案信息比对”、“二代身份证机读核验”等多种方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入学、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3、根据《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教育部教学[2013]8号)的规定,2016年应征入伍的新生,须到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武装部(征兵办)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于2016年9月20日前寄送至山东女子学院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邢老师收(地址:济南长清区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邮编:250300); 4、2016年8月20日后,请登录我校招办网站http://zsjy.sdwu.edu.cn查看新生迎新安排。 祝各位同学及家长路途安全、愉快! 学校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政编码:250300 联系电话:0531-82051817、86526113(招生办公室) 86526052(财务处)----可咨询与学费交存有关问题 86526768(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可咨询与新生公寓安排有关问题 86526810(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咨询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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