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9月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见习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见习人员招聘公告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保山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经医院研究,拟招聘见习护理人员(护理员岗)20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及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务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文件精神,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处于失业状态。(详见附件1)。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通过资格确认、综合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签订见习协议、公示录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见习时间 12个月,签订见习协议。 四、见习期待遇 (一)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相应的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 1.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1750元; 2.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850元; 3.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1950元。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为保证见习质量,所有见习生带教老师均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实施一对一带教,见习期间不进行轮转。 (四)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持报名相关材料至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6楼科教科进行现场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未按时上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至13日 上午08:30-11:0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3号(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6楼科教科)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确认 报名者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学籍证明)、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活动经历)、小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含电子版)。 (二)综合面试 通过资格确认的人员进入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复审 通过综合面试的人员,医院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体检。资格复审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签订协议 体检合格人员签订见习协议。 (六)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科教科0875-2166560 监督电话:纪委办0875-2191056 (二)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3号(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6楼科教科) 附件: 1.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见习生岗位表 2.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9月7日 附件1 ![]() 附件2 扫码下载 ![]()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amtOrZhjLBUvtt9sRTF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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