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10月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组织面试、体检、政审,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运用,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5、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有关政策条件:零就业家庭人员,未婚人员(含其父母、兄妹)、已婚人员(含其配偶、子女)无稳定就业情况;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为民政部门在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须为持有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业时间以《就业创业证》记载的登记失业日期为计算起止时间。 6、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服从安排,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就业记录。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政审和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如有请提供)、残疾证(如有请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等材料扫描件到场。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幢507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周末、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朱老师:18724854759、罗老师18787730391。 2.报名考试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对报考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或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 体检必须到县(区)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办理审批录用 由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审批录用手续。 (九)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通过双向选择确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聘用及人员管理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2、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人员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进行递补。 六、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1、薪酬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通知发放(含五险)。 2、工作时间:参照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工作时间执行。 3、工作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 七、纪律要求 (一)当出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体检、政审不合格,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或自行放弃体检、政审、录用,或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街道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是否按本次招聘的人员依次递补。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兴街道具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Ees-Z3-JGk6P1LJ27JAX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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