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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民乐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2人 招聘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三、招聘条件 (一)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连续失业时间为1年以上。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无违法记录,退役军人、本地户籍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民乐镇人民政府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至3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民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李兴强 咨询电话:0879-5331128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七、注意事项 (一)各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相关规定和时限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 (三)此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民乐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民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7XV-2RZiXiclk9BH2Eu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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