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保山市中医医院招录见习人员公告 | ||||||||||||||||||||||||||||||||||||||||||||||||||||||||||||||||||
内容 |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保山市中医医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函〔2020〕66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精神,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用人需求,拟招录一批就业见习岗,特发布招录公告: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品行; 3.具备招录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4.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失业登记); 5.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 6.未注册过营业执照(含网店);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情形的。 二、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助费;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四)见习期考核优秀且符合医院编外合同制职工聘用条件者,在医院招聘过程中优先考虑录用。 三、招录岗位
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保山市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4.提供材料:报名者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包括报名表(详见文末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请按操作指导说明提前办理失业登记并打印就业创业证,详见文末)、学信网查询最高学历学籍状态截图、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获奖荣誉证书、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成绩单(需有学校公章)、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习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五、有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 0875—2135177 附件:保山市中医医院2024年招录见习人员报名表.xls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_3lx9MN2svWj4jN9yMFF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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