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8月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
内容 | 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非在编语文教师3名(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SourceURL:file:///home/admin/Desktop/集美区杏苑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doc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相应的普通话水平证书; 5.年龄35周岁以下。 三、相关待遇 按集美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杏苑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xyxx126xyxx@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三)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92-6071918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毕业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6.面试结果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聘用结果及时公示,聘用名单在签订聘用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新增非在编教职工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附件:集美区杏苑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小学 2024年8月20日 附件下载: 集美区杏苑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doc 来源:http://www.jimei.gov.cn/zfgg/202408/t20240820_106493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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