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济南大学商学院推荐2017年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 ||||||||||||||||||||||||||||||||||||
内容 |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硕士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不但直接关系学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为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济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7年推免生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教师代表。 三、推免范围及条件 (一)推免范围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济南大学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按期完成前六学期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应在本年级同专业(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再细分专业方向)学生前30%以内。 5、CET-4 成绩450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6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绩8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三)优先推荐条件 1、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2、在本科学习阶段公开发表论文、作品,取得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在挑战杯、数学建模等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奖。 4、其它经学校认定的优先推荐事项。 四、推免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附加分值之和)×90%+面试成绩×10%。 (一)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 指前六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本专业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成绩*学分)/必修课总学分,若某门课程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成绩的,按其最高分计算。 (二)附加分 1、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以及取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首位,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济南大学),经认定后按《济南大学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赛事的分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大校字〔2014〕122号)及《济南大学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认定分类表》执行,多人完成的项目,每个人附加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标准×(N-M+1)/(1+2+3+…N) (N:完成总人数;M:所在位次) (三)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采取匿名打分方式进行,计算时去掉最低和最高分后取平均值。面试时要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五、推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六、管理与监督 1、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师生、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及相关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工作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报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接受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及考试。一经发现,报学校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4、监督电话 书记:0531-82769269 院长:0531-82767400 教学管理办公室:0531-82769273 学生工作办公室:0531-82767619 济南大学商学院 2016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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