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5年怒江州财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2025年怒江州财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怒江州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工作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岗位根据实际需要分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怒江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劳动者(求职者符合下列七类招聘条件中的一类即可):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登记为主); 6.持续失业6个月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同心南路1号州财政局407室,联系电话:0886—3622047,联系人:和艳。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残疾人证原件(残疾人提供),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聘用管理 1.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州财政局审查完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2.签订合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怒江州财政局发放的工资和怒江州人社局发放的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共同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 六、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监督。 怒江州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120/info/2025-2575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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