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达本科合格线。 2.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宁夏、新疆考生在甘肃考点参加考试),未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 3.陕西省、四川省考生只需参加2014年所在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 二、招生计划
注:1.美术学(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2.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师范专业学生的需求、设点省(直辖市、自治区)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名办法 考生须按照各考点要求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或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三张。 四、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 2.文化课分数线参考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确定,陕西省、四川省考生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设点省份考生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3.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考试,成绩差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4年4月中旬公布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八、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29-85310302。 九、咨询方式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