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国药科大学理学院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 |||||||||||||||||||||
内容 |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2016]2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中国药科大学理学院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成立的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开展我院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我院成立院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二级学科复试考核小组的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钟文英、张仕英 副组长:杜迎翔 成员:陆涛、陈曙、唐伟方、周新虎、徐开俊、言方荣 秘书:冷莹 理学院负责制订本院推免生接收的实施方案,审核报名信息、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公示拟录取名单等。各学科组成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二、接收对象 符合中国药科大学接收2017年推免生规定的条件。 三、接收学科及名额
四、接收程序 (一)复试及拟录取 复试工作由我院各二级学科复试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复试考察内容与考核形式由各二级学科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考核过程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安排 9月28日前根据预报名情况,适时安排复试考核工作。 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次相关工作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9月30日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第二、第三等各批次的复试考核工作。 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接到的“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三)公示 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理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院部联系电话:025-86185170。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理学院,未尽事宜见《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2016]20号)。 理学院 2016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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