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播音主持专业采用统考成绩录取 | ||||||||||||||||
| 内容 | 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计划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5人,面向湖北、湖南、四川、山西、河南等省份招生,不设置专业校考。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7年有关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文化控制线。 2.参加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建议报考考生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普通话水平较高,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语调自然、流畅,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综合艺术素养。 录取原则: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湖北考生要求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40分;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总分×60)由高到低投档和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3. 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分文理科分别按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按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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