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 内容 |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市)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江苏省外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按专业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市)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江苏省外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本省(市)省控线(实行专业联考的省<市>使用联考成绩)的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文化分达到省控线和专业分达到我院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我院对江苏省艺术类专业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3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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