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学费问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7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10000元。 (二)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2、国家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为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公益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内蒙古自治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自治区奖学金。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研究生不重复享受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 3、学校奖助学金 学校拟设立学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生活补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 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研究生目前实行生源地贷款政策,今后将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5、研究生“三助”津贴 我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依据有关文件另行确定。 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