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
内容 | 一、报名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二)、(三)、(四)中的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二、招生类别 我校只招收计划外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流程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有关现场确认的具体事项可直接向报考点咨询。 (四)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614A-640 号龙成大厦 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报考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 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 200 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 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 150 分)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 100 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 100 分) 。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个别科目多于 3 小时,但不得超过 6 小时) 。 入学考试各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内容及专业科目范围可查看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s.bjtu.edu.cn/)。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交通大学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 六、入学 新生于2017年秋季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七、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四至六年。 八、学费及奖学金 (一)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请参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的2017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s.njtu.edu.cn/)。 (二)我校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鼓励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或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以参加北京交通大学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图文传真):010-51688153 联系人:张兆强 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院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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