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35号)精神,经审核,清流县共有2名考生符合2017年高职招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电话:0598-5321035,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反映情况。
姓名 |
性别 |
所在中学 |
照顾对象分类代码 |
属何种照顾对象 |
证明机关 及证件号码 |
雷绣芸 |
女 |
社会考生 |
p |
散居少数民族 |
清流县教育局00375379-6 |
雷秀珍 |
女 |
福建省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 |
X |
少数民族10分(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 |
宁化县民族宗教局 闽宁民宗证第(201664号) |
清流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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