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草案) | |||||||||||||||||||||||||||||||||||||||||||||||||||||||||||||||||||||||||||||||||||||||||||||||||||||||||||||||||||||||||||||||||||||||||||||||
内容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地处南京主城区,公交、地铁直达市中心新街口。学院下设6个教学系,在校生近6000人。地处南京禄口空港地区的新校区将于2017年投入使用,办学空间及办学条件将得到很大拓展和提升。学院每年近300名学生通过“专转本”考试升入省内本科院校学习,并与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及国外一批本专科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毕业生就业前景广泛,2015年就业率达98%,其中60%以上在南京就业。 一、单独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要求。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达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单独招生专业(学制3年)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江苏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单独招生考核 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实行“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考核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模式。两者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院统一组织进行,综合素质考核测试形式和内容根据考生科类的不同而分别设置。具体如下: 1.考核内容: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面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学生按照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参加相应面试;艺术专业加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等。 2.考核分值 (1)文化联考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满分为150分,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入总分: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 (2)综合素质考核分值为150分。其中普通类面试为150分,艺术类的专业加试为50分,面试为100分。 3.文化基础加分照顾政策: 考生符合以下几类情况之一,可享受文化基础加分照顾政策:
(注:在同一加分类别中,只取加分项分值最高的分值;不同加分类别分值可叠加)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和燕路462号(晓庄校区) 邮政编码:210038 招办咨询电话:025-82212183,025-82212198,025-82212209 传真:025-84725070 联系人: 赵老师、林老师、詹老师 招生网址:zjc.ncc.edu.cn 咨询地点:南京市和燕路462号(晓庄校区教工之家104室) 南京市游府西街46号(新街口校区6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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