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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
内容
    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一
    2011年度,市司法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以“五个基本”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的新突破
    局党组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以机关党组织“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全面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力推动了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提档升级。
    (一)强化领导,确保 “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为加强对“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工作。及时召开党员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思想动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落实“五个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集中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将“五个基本”建设内容在党务公开栏和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努力营造集中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氛围。局直属机关党委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督促指导机关党支部和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建”有目标、“建”有措施、“建”有行动、“建”有成效。
    (二)选准方向,把“五个基本”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突破口。局党组把“五个基本”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突破口,集中精力狠抓落实。一是科学设置,健全基本组织。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设置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做到了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党务干部队伍健强。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改选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和机关党支部组成人员。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水平。在抓好局机关组织建设的同时,及时指导市劳教所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协助市律协党委抓好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工作,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和党务工作程序。二是严格要求,建强基本队伍。党员队伍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体,是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局党组坚持把基本队伍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及时组织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发展新党员。特别注重从优秀律师队伍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诚信度高、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律师纳入重点培养对象。同时,建立发展党员推荐制、考察制、预审制、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举办报告会等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培训。三是拓展载体,开展基本活动。坚持把学习培训、“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表彰纪念等日常教育管理活动作为“规定动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和局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确保中心组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次。同时,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找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舞台。先后组织开展“向玉树地震灾区群众献爱心”捐赠活动,“城乡互联共建”活动,政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等活动。“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乒乓球比赛、登山比赛、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慰问困难党员等系列纪念活动,组织评选表彰市直司法行政部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组织开展与王府口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和与谷城县石花镇彭家岭村“结对共建”活动,特别是在活动场所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利用机关党建工作优势,对驻点村从经费到制度等方面进行帮扶。四是规范管理,完善基本制度。在认真落实《襄阳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制度》规定的19项制度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实际,按照“精简效能、简便易行、实在管用”的原则,整合形成了党内选举、目标责任、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务公开、党员教育管理等6大类十几项基本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司法局党组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市司法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理论组述学、评学、查学、考学制度》、《市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市司法局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市司法局党务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使局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五是克服困难,落实基本保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党建工作需要。为保障这次集中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经费支出,通过挤压其他办公经费,筹措资金8000多元,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局机关党员活动室,并对局机关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健身房等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做到有标志牌,有党旗,有会议桌椅,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资料等。11月份,一次性通过市委检查组考核验收。
    (三)抓党建带队伍,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科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规定,收看反腐影视教育片,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襄阳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襄阳市市直司法行政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和《市司法局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从责任目标、责任内容、责任主体、责任追究、腐败风险和廉政承诺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和车辆使用,加强财务监管审计,定期公开相关情况,实行政务事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二、提高素质,创先争优,以党建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市局党组着眼于全面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在提升机关执行能力和文明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以机关党的建设为主线,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市局党组始终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和措施,研究制定《市直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方法,按照“强化素质,注重技能,突出能力”的原则,及时制定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和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以学微机、学公文写作、学司法行政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三学”活动。采取党员与群众结成对子、集中辅导与自学、专家教授授课与媒体教学、写心得与交流学习体会相结合创新学习形式、反思学习方法、研究学习内容,变“被动学”为“主动学”。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及时组织检查评比活动,并将学习成果纳入机关干部职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内容,有效地激发了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增强学习效果,我们在“硬件”建设上很下功夫,投资10万多元建立了图书资料室、乒乓球室、健身房以及党员活动中心,丰富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局机关被市直机关工委树为市直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示范单位”。
    (二)创先争优,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献身司法行政事业的积极性。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局党组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了“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目标措施,做出公开承诺。大力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编发创先争优活动专题简报,指导基层党组织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整体水平,先后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7篇,受到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向敖大焕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有效的激发了党员干部职工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情,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使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强化党建,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市局党组在抓党建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积极推进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建设,把和谐机关创建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创建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提高质量,注重服务,以党建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
    市局党组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出色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载体,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154件,调解成功26843件,调解成功率达99%,防止民转刑案件109件,制止和避免集体上访375 起,有效地维护了城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忠于职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控制降低重新犯罪率。深化劳教管理工作,围绕“四无”目标和劳教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5月份,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劳教所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增加新的工作职能,市劳教所党委不等不靠,工作积极主动,克服困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取得戒毒康复初步成效。劳教所连续6年实现了“四无”目标。今年10月,市劳教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荣誉称号。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了矫正对象接收、矫正、迁居、外出、公益劳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坚持对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明确帮教工作重点和难点,落实帮教责任人,加强与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工作,切实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安置难的突出问题,有效控制重新违法犯罪率。
    (三)深化发展,推进公证廉洁执法,促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考核验收工作,一次性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认真落实“法治襄阳”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组织安排各地各部门针对影响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治襄阳创建活动,收到了较好成效。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着力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坚持“两个结合”的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管理,以党建促发展,确保法律服务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直通车”式法律服务,组建襄阳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127家非公企业提供不限形式的法律服务。组织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律师参与信访,对上访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上访问题。加强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把关、签字制度,定期开展办证质量自查互查,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办证质量。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服务保障民生。截止到11月底,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2707起,办理其它非讼法律援助事项27226件,受援对象达3.8万人次,免收各类费用468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300件法律援助任务。
    一年来,经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局机关的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工学矛盾普遍比较突出;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不够,重实干轻宣扬。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新一年里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科学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抓好2011年度的党建工作,加快机关党建“走前头”,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二
    半年来,局党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区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府、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促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
    制定了《2013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局党组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为全年党建工作提纲挈领。科学划分党小组,配强党小组组长,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培训和对12371党建信息考核管理。
    二、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市委四届二次全会、《重庆市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精神,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召开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十八大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领导班子成员就自己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勤俭节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发言,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自己在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
    三、认真开展党员“三诺”工作
    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转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三诺”活动。党员干部针对自己的实际工作,提出了2-5项承诺,局活动办严把承诺关,严格审定承诺质量,对承诺不实、套话过多的情况,责令党员干部认真思考,重新承诺,确保承诺事项的科学合理可行。制定了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情况记载表,“三诺”活动公示栏,对党员干部承诺事项进行了公示,通过网络等平台,全面监督党员干部践诺情况。
    四、“三型”党组织建设
    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在加强党员干部学习的同时,全面打造服务型党组织。我局党员干部占全局干部职工的76%,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有利于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制作党员干部上岗桌牌,细化服务项目,随时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完善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措施,深入推进援助公开事项,继续加强公证处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度窗口建设。今年4月,代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单位在区直机关工委进行了交流发言。
    五、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切实落实《八项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工作实际,结合领导分工和部门具体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组织落实。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源头反腐。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区委作风建设“十不准”等,从思想上防腐。
    六、服务司法行政工作
    坚持抓党建设促发展。一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1-5月共调处纠纷****件,调解成功率99%以上。二是法律援助工作更加便民。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措施,在基本实现应援应援的目标的同时,简化程序,科学管理。目前受理***件,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解答法律咨询 995余人次。三是有序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特别是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学习。今年以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48次,受教育人数1万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深入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16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16余万人次。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成立大足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增强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经费和措施。今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名。现有在册人数为**人。五是加强刑释解教帮抚力度,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六是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督查,增强法律服务部门服务社会的能力。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区设法信访活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21次、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研讨**件次、接待信访群众***余人次。律师事务所累计共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单位96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件。
    总之,半年来,局党组在注重党组织自身发展的同时,关心党员工作和生活,慰问贫困党员20人,送慰问金*8余万。全局党员干部立足本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推进区司法行政工作和平安大足、法治大足作出应有的贡献。
    七、下半年工作重点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今年七一期间,将开展纪念党建92周年党建知识竞赛,开展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
    2.认真履行党员承诺,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统一制作党员承诺桌牌,对党员职责和承诺进行公示,深入开展党员践诺评诺工作,监督党员干部工作完成情况。局党组将开展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经验交流等方式,指导各党支部开展的党员“三诺”工作,实现每一名党员都向群众作出承诺,群众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做好承诺一项,实现一项,确保群众满意。
    3.加强党员基层历练,开展好支部联线手拉手活动。按照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与金山镇红旗村联系,开展好支部联线手拉手活动,在历练党员干部作风的同时,加强城乡党组织共建。党组成员每月1次、科室负责人、所长下基层每半月1次,全年不少于24次的要求,落实党组成员下基层活动。
    4.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各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健康有宜、积极向上的党内活动。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开展“送法进小区”等调研活动。加强党员学习培训和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开展好网宣工作,认真上好党课。继续以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为载体,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深化干部教育培训,促进司法行政干部素质全面提升。
    5.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执行“十不准”。
    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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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县司法局2014年党总支党建工作总结
    录入:司法局 点击:5002 更新:2014-12-16 15:20:13
    今年来,我局党总支在县委和县直机关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为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平安沙县”“法治沙县”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证。现将今年来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为着眼点,不断提升党组织政治素质
    ㈠组织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年度学习计划的要求,学习内容上,制定了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表,做到规定篇目与自编资料相结合;学习形式上,利用每周一学习时间,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党课辅导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现场教育和观看影碟相结合,注重会议及时学、支部集中学、领导宣讲学、个人对照学;学习载体上,创新开展学习教育“六个一”活动,通过辅导学、警示学、讲解学、实践学、研讨学、体会学,召开了“群众路线怎么走,服务群众怎么做”专题讨论会,邀请了原县政协副主席陈家禄同志到我局解读《新党章》,组织全体参学人员到富口镇荷山村红军基地参观学习。紧紧围绕“实说实干、敢拼敢上”沙县精神,突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在全系统开展弘扬践行沙县精神大讨论活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54人都撰写了讨论发言稿,局机关、12个司法所、公证处和竞成、欣光律师事务所都召开了讨论会进行了讨论,并将大讨论活动与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相结合,确保党员干部受教育效果。
    ㈡组织好党员干部岗位业务培训。积极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在党员干部中坚持开展以学微机、学公文写作、学司法行政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家辅导与媒体教学、记学习笔记与交流学习体会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㈢积极开展文明行业窗口创建。以优化的管理、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秩序、优美的环境为主要内容,积极组织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律师公证等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窗口”单位文明建设总体水平和文明程度,努力塑造让人民满意的“窗口”单位形象,确保“建”有目标、“建”有措施、“建”有行动、“建”有成效。
    ㈣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教育月”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效果;二是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党风廉政“风险点”并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态管理;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杜绝违规操作、铺张浪费等行为,着力开展“精文简会”、“公款吃喝”、“违规用车”等专项整治,今年会议费、公车运行费、公务接待经费同比下降33.3%、7.8%、63.38%;四是大力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优化行政审批,坚决纠正“四风”和“庸懒散”行为,为转变作风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
    ㈤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在现有条件的可操作范围内,制定更加细致的考核标准,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干部晋升的最主要依据;加大挖掘、培植力度,在队伍中树立更多本土的先进典型,并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打造“四最型”司法行政队伍。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努力打造“四最型”司法行政队伍。三是深化“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将“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与“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紧密结合,深化以“送法律、解民忧、化矛盾、促和谐”为主题的“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活动,为广大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四是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发挥效能巡查和廉情信息“两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
    ㈥大力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落实法制宣传为民、法律服务惠民、基层工作便民、定点帮扶爱民,用真抓实改的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落实“1结N”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挂包困难群众30户,到群众家中走访76人次,电话沟通105人次,自费为困难群众送上钱和米、油、牛奶、药等常用品价值7000多元,提供法律服务13人次,协助解决工作4人,申请临时救助1人2000元,申请免费轮椅1辆,协助申请低保和特殊病种保险3人,提供改善生活质量的建议和信息38条;通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1700余件。继续深化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在11月15日—12月15日到各挂点村进行“三率”宣传和入户普法宣传工作。
    二、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切实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
    ㈠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对局党支及下属3个支部进行换届改选,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㈡进一步抓党员发展。我局始终严格按组织程序发展党员,一是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注意做到“三早”:即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二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育。坚持季度考察与预备期满全面考察相结合、单位表现与社会表现相结合、关键时刻与一般情况下的表现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表扬鼓励相结合,不搞迁就照顾。今年吸收了1名新党员,局机关支部和5名党员分别被县委和县政府直属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㈢进一步落实党建制度。严格按照基层组织建设要求,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使党组织的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我局坚持以增强党组织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能力,发挥党员干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促进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的有机结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㈠规范行为、强化管理,进一步推进社矫和安帮健康发展
    ⒈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
    一是工作制度规范化。制定并下发《沙县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创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统一规范衔接、入矫、管理、解矫等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及时健全完善适合我县县情的矫正制度。二是矫正宣告规范化。今年来,我局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矫正档案规范化。统一编印沙县社区矫正工作、执行档案卷宗及矫正档案袋共计2000余份,发放到各司法所,及时将社区矫正有关信息录入政务外网,实现一人一档。四是矫正监管规范化。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配备定位手机224部,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9%。每周开展手机定位抽查,对社区矫正人员严格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调查评估、入矫报到、定期报告、监督管理、请销假、变更居住地、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加强管理控制。五是矫正执法规范化。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
    ⒉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落实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流出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两头包,双列管”措施,落实重点帮教力量,加强管理控制。二是进一步抓好无缝衔接工作。在服刑在教时信息衔接工作中,各司法所每日登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接收本辖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数据,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服刑在教人员家庭成员及其亲朋好友核实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并将核实结果1个月内于反馈至监所;在刑释解教时信息衔接工作中,司法所及时下载辖区内预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及时将情况通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同时填写《刑释解教通知单》,5日内通知村(居)民委员会或预刑释解教人员亲属,协助做好相关衔接准备工作。今年来核查信息51人,核实成功51人;无缝衔接715人。
    ⒊提升“1+8”模式创业创新管理服务
    今年,我局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沙县特殊人员“1+8”创业模式的工作方案》,在对特殊人员进行监管教育的同时,落实其就业、就学、低保、临时性救助等政策,协助解决其生活、工作、学习中面临的困难,使其顺利融入社会。如:2月11日,组织30余名沙县籍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参加2014年“春风行动”沙县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其中16人与企业达成了初步就业意向;3月31日,与沙县小吃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了为期5天的特殊人员小吃创业初级培训班,共有30余名特殊人员参加了培训。目前,提升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及异地管控被列入沙县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范围,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据统计,沙县外出创业的682名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中,已有653名成功创业,无1人重新违法犯罪。
    ㈡抢抓机遇、积极创新,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
    1. 规范健全基层调解组织
    以开展“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沙县改革发展”专项活动为抓手,规范县人调中心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满足社会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从设立、人员结构、纠纷受理、调解程序、统计、归档、工作制度、工作场所、标识标牌、经费补贴等方面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今年来,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35件,调处成功2959件,其中属于人民调解的纠纷1476件,人民调解纠纷成功1406件,成功率达95.26%;属于行政调解的纠纷1660件,行政调解成功1553件,成功率达93.55%,全年受理民商案件1992件,审结民商案件1933件,调解结案及撤诉民商案件1306件,成功率达67.56%。共开展排查专项排查165次,组织排查调解人员3250人次,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532件。加强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对全县较复杂的矛盾纠纷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按纠纷复杂程度分三个星级管控,实行“四定三包”,对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截止目前,共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有180件,成功化解104件,正在调解76件,实行星级管控33件。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机制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常态排查机制。在坚持每半月开展一次全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的同时,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和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排查活动。对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节庆等敏感时期,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主、进京到省非正常访实行每天一排查,确实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开展排查活动212次,参与排查达4305人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215件,调解成功1780件。二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条块联动,部门协同,形成了多元调解的强大合力。今年来,我局加强与法院沟通,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步骤和程序,全县办理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66件,提高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加强与检察院沟通,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重点开展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解、涉检信访案件和解,形成以检察机关侦监、公诉环节捕(诉)前调解,民事申诉环节的执行、抗诉、息诉调解,控申环节的落实善后调解为先导的联动调解网络,实现诉讼内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
    4. 探索调解工作网格化管理
    紧紧抓住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有利契机,将人民调解工作向下延伸实现网格化管理,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村组,化解在村民家中,为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一是网格化。按照“合理布局、界定清晰、方便管理,便于服务”的原则,将村(居、社区)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指定网格责任人、网格长、网格员。二是规范化。建立有人排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和对网格内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定期分析的“五有两定”工作机制,对于简单的矛盾纠纷现场处理、登记备案;对于复杂矛盾纠纷提交到村居调委会商处,必要时请镇调解委员会参与处理;突发性矛或群体性矛盾纠纷及时交由镇综治信访维稳“1+N”联动中心紧急处置,确保了各类矛盾纠纷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掌控、第一时间调处、第一时间化解。三是信息化。将所有家庭、矛盾纠纷当事人、低保户、空巢老人、优抚对象、上访人员等信息按网格输入电子信息,建立了完整的村级信息电子管理平台,做到了一网管理,一键查询。四是服务化。设立村级司法警务调解综合室,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每周不少于1次到村级现场办公,协助网格员按片开展矛盾纠纷接访、排查、化解活动。9月17日,我局在高桥镇召开全县村级调解工作网格化现场会,全面启动了基层人民调解网格化工作。
    ㈢精心组织,突出特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⒈ 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对各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状》检查督查工作,深入村(居)社区、单位,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着力构建县、乡(镇)、村(居)网格化普法格局,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法制宣传理念现代化、法制宣传格局立体化、法制宣传载体多样化、法制宣传制度规范化、法制宣传督查网格化、法制宣传成效目标化)。  
    ⒉ 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㈠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法制宣传。协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县能力的实施意见》,组织“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宪法知识测试活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二是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法制基地建设,将法制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组织律师、司法所所长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抓好企业经营者法制宣传。编印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法制之窗》1期4000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专项行动宣传单10000份,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设专题节目,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专项宣传活动,举办金融风险专题讲座2场受众200余人次。同时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双轮化机和青山纸业经验做法,并请黄华福律师给企业业主讲授劳动法、担保法等知识,增强业主诚信经营依法管理观念。四是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征订《三明市“六五”普法教材——农民(居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1100册,开展法律“三下乡”活动;评选表彰县级“遵纪守法示范户”184户,市级“遵纪守法示范户”12户,推荐新坡村和城东社区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五是开展其他法制宣传活动。部署“法治福建”建设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政法综治重点课题调研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到南霞、金沙园、政府广场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文明交通行动”等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12·4当天,在县府前广场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现场法律咨询和法治灯谜竞猜,展出宣传展板,现场吸引了近2000多名群众参与,共发放法治宣传折页、宣传挂图、法治普法扑克等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我局还与中国移动沙县分公司、中国电信沙县分公司共同合作,向移动、电信用户发送普法短信,累计发送160万条,并利用横幅、LED显示屏、网站、微信、微博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⒊ 继续深化“六五”普法
    一是做好人大的调研审议工作。5月29日,在前期配合县人大深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结合实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按期提交了《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报告》;二是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2014--2020年沙县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据统计,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94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45次,解答法律咨询2000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00多份,书写标语4248幅,展出挂图625余幅,出宣传栏378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处8条。
    ㈣强化监督、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促经济发展水平。
    1.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全面推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级法律服务点,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努力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14年1月,我局在县工商联挂牌设立全省首家工商联法律咨询室,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服务与企业经营间的衔接,开创我县法律服务团零距离为非公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先河。2014年4月,沙县公证处正式推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2.积极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全力服务重点项目。紧紧围绕“五大战役”、“三规划两方案”等战略举措,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沙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二是服务民生领域。积极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百名法律工作者进百村”活动,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为各村(居)指定一名定点服务的司法行政干警,印发入户联系卡(附服务者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等)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三是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组织律师参与每月15日的县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及时为上访群众析事明理、释疑解惑,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来,共计接待信访123批157人。四是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中谋求新作为,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抓好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监督指导,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其中与县检察院的良性互动为全市首家。
    3.强化法律援助工作
    通过 “四快捷”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一是快捷咨询。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看守所、交警大队等部门建立了2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84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和交警、劳动、看守所、工、青、妇、残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覆盖全县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咨询零距离”。二是快捷受理。建立“绿色通道”,对农民工、低保户、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人群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除经济困难审查,进一步简化受理、审批程序;对材料基本齐全的实现即时受理;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实行“先受理,后审批”;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对特困人群或情况紧急、群体性、影响稳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尽可能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实现“受理零等待”。三是快捷解难。主动与公、检、法沟通协调,加强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住建、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开展舆情分析,密切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参与每月15日县长接待日,发挥调解优势,落实援调结合,以调代诉,从时间、金钱双方面给予当事人方便。四是快捷监督。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邮箱及举报热线,畅通监督渠道,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案件评比、优秀案件展示等方式,在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各个环节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实行全程跟踪、案件回访,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案件办理效率,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80家,办理各类案件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71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99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代理各类案件106件,办理见证125件;“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2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4件264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98.2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37起。
    四、存在问题
    ㈠个别党员干部党建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
    ㈡个别党员干部在加强党的思想道德建设认识还不够深刻。
    五、2015年党建工作计划
    ㈠按照创建党建工作目标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工作。
    ㈡加强理论武装,着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
    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认真落实党组织的各项制度,加强党员队伍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党建活力。
    ㈣坚持与时俱进,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把“科学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去,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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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6: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