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二、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专业学费5750元/年/人,学分学费根据学生入学后所修学分另行收取(标准为100元/分/人),舞蹈学专业参考学费9000元/年/人。 三、报名资格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和身体健康标准,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听觉器官、关节及骨骼无疾病; 2.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且文化达到生源省份舞蹈专业文化控制线(注:我校在江西省执行省属本科高校舞蹈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 3.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舞蹈学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四、录取原则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认可相关省份投档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和录取; 3.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分别按照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按照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17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音乐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音乐舞蹈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 七、咨询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01室 咨询电话:027-67863334、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网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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