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 | ||||||||||||||||||||||||||||||||||||||||||||||||||||||||||||||||||||||||||||||||||||||||||||||||||||||||||||||||||||||||||||||||||||||||||||||||||||||||||||||||||||||||||||||||||||||||||||||||||||||||||||||||||||||||||||||||||||||||||||||||||||||||||||||||||||||||||||||||||||||||||||||||||||||||||||||||||||||||||||||||||||
内容 | 各位考生、家长: 我校在成功开展10年提前招生工作基础上,经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提前招生工作。我校2017年提前招生报名工作将于1月15日至1月20日进行,现将《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予以公布。 具体招生计划最终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提前招生报名网站公布为准,请考生和家长留意跟踪相关信息。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告说明。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 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专业介绍汇总 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考生材料邮寄清单 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 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 6.江苏省2017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 7.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测试免考申请单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 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近百年办学历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经教育部批准,2007年成为首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为深化 招生录取 制度改革,拓宽高职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选拔综合素质好或具有突出特长的优秀人才, 促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 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要求。 未参加普 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 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2017年招生专业及人数(具体专业名称和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的为准)
注:各招生专业详细介绍请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或微信关注“南工院招生办”后,发送“专业介绍”获取。 三、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20日。 3.报名网址:http://zs.niit.edu.cn或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4.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陆报名网站提前招生端口进入报名程序,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第二步: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三步:网上支付文化联合测试费45元(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考试费为15元),付费成功即本次提前招生报名成功。符合文化测试免考条件的考生只需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不需要勾选文化联测科目,不需要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5.文理兼招类、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 6.符合文化测试免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详见《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考生材料邮寄清单》,邮寄清单及相关表格可从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7年2月18日之前寄达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提前招生报名材料”),由学校审核后公示(学业水平测试高等级免考文化、少数民族加分考生无需提供材料)。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材料寄达情况和审核结果。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学校采取“文化测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测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分科类不同,具体如下表。 1.考核内容: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2)面试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艺术类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必备的美术知识等。 2.考核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分值为2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准考证可于文化测试前一周在学校招生网(http://zs.niit.edu.cn)或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提前招生报名端口下载打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在4月15-16日进行,考核地点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学校依据文化测试成绩,分科类按不超过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获得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和安排可于4月12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生须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具体要求缴费并参加考试。 (3)各类面试费均为60元。 五、文化测试免考政策: 1.免考类型与条件
说明:(1)申请文化测试免考的①类免考生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为准(按2016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无需提供材料; (2)申请文化测试免考的②③④⑤⑥⑦⑧类考生,须将附件中要求的相应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7年2月18日之前寄达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通过审核的文化测试免考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并合格。 2.综合优秀生的选拔 (1)综合优秀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计划的75%,如参加文化测试的考生报考人数不足公布计划的25%,适当放宽招收综合优秀生的比例。 (2)获得文化测试免考资格的综合优秀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按综合分(面试成绩+学测加分+政策加分)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及所录专业。 3.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选拔 (1)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内,同一专业录取的某一类特长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报考我校的艺术、体育特长生,除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或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4月14日举行,具体加试内容1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参加我校艺术或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3)特长生加试通过的艺术、体育特长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按特长生考核总分(面试成绩+政策加分)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特长生加试未通过且已参加文化测试的考生,按考生考核总成绩正常参与录取。 4.退役士兵考生的选拔 为支持国家国防事业,我校在2017年提前招生中招收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1)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专项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内,每个专业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的5%。 (2)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我校,除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外,还须按要求填写《江苏省2017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此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于2017年2月18日之前寄达学校招办。 (3)通过审核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按退役士兵考核总分(面试成绩+政策加分)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测加分+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线(中外合作办学、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 (1)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只填报文理兼招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办学专业。 (2)获得文化测试免考资格的考生,按对应政策录取。 (3)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合格及以上。 3.学测加分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每一个A加10分、一个B加5分,最多加4个,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2016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为准。获得文化测试免考资格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不享受此项加分。 4.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予以加分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少数民族加分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名信息为准,无需提供材料。申请(2)(3)(4)项加分的考生,须将相应证明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7年2月18日之前寄达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3)(4)项政策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执行。 5.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八、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九、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应诚信应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其他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招办咨询电话:400-080-1151、025-85864999、025-85864330、025-85864163、13301584266 传 真:025-85864210 联 系 人: 张老师、孙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ii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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