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几项特殊增值税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
内容 | 一、购置税控专用设备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和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处理。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设置“递延收益——税控设备抵税收益”科目,用于核算因税控设备抵扣增值税所获得的递延收益和按期结转的现实收益。 例题1,红星公司是营改增试点企业一般纳税人,2013年9月1日购入税控专用设备一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的价款9230.77元,增值税1569.23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按3年提取折旧,期末无残值,发生技术维护费900元。 解: (1)购入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10800 贷:银行存款10800 (2)按规定全额抵减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0800 贷:递延收益——税控设备抵税收益确10800 (3)每月计提折旧时:10800/3/12=300元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用300 贷:累计折旧300 借:递延收益——税控设备抵税收益3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300 (4)支付设备技术维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900 贷:银行存款900 2、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对增值税采取简易方法计算,会计上也只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金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题2,承例题1,红星公司假设是营改增试点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则: (1)按规定全额抵减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800 贷:递延收益——税控设备抵税收益10800 (2)每月计提折旧时:10800/3/12=300元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用300 贷:累计折旧300 借:递延收益——税控设备抵税收益3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300 (3)支付设备技术维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00 贷:银行存款900 二、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购进货物不能确定其用途时,应当按购进货物正常计算进项税额并列账处理。当使用购进货物发生用途改时,如购进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或非增值税项目。则该货物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销项税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会计上就必须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题3,红星公司2013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10月1日,购进A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支付运输费10万元,货款均从银行支付;10月20日,用该批商品发放本公司职工福利200万元;10月25日,因自然灾害造成该批商品损失100万元,经保险公司核准同意赔偿70万元。 要求,作该批商品的相关会计分录。 1、12月1日购进商品时, 商品成本:50010(1-7%)=509.3万元 进项税额:8510×7%=85.7万元 借:库存商品——A商品50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7 贷:银行存款595 2、12月20日,发放本公司职工福利时 进项税额转出:85.7×200/500=34.28万元 发出商品成本:509.3×200/500=203.72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38 贷:库存商品203.7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28 3、12月25日,自然灾害损失时 进项税额转出:85.7×100/500=17.14万元 损失的商品成本:509.3×100/500=101.86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70 营业外支出49 贷:库存商品户101.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14 三、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行为,是指按会计政策规定不作为销售核算,但税法规定应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行为。包括:将自制、委托加工货物(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分配给股东、对外投资和无偿赠送他人等;将购买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对外投资和无偿赠送他人等。这种行为在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也是可以抵扣的。 例题4,红星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1月发生下列业务:11月9日向甲公司投资投出商品200万元,11月16日以福利方式发给职工商品100万元,11月30日因水灾损失商品50万元。假设市价与成本比为1.2:1,商品成本中所含原材料为60%,该公司末投保财产险。 要求,编制本月有关商品的分录。 解: 1、11月9日对外投资投出商品时 销项税额:200×1.2×17%=40.8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240.8 贷:库存商品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 2、11月16日发给职工产品时 销项税额:100×1.2×17%=20.4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120.4 贷: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 3、11月30日因水灾损失商品时 进项税转出:50×60%×17%=5.1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55.1 贷:库存商品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1 四、销售旧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按税收法规规定:营改增试点企业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旧固定资产应区分两种情况,属于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属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例题5,红星公司2013年12月发生有关固定资产业务如下: 1日,出售使用过的旧普通机床一台设备,取得价款10.4万元,开具普通发票,该设备2006年12月30日购进,原值为50万元,已提折旧42万元。 16日,出售数控机床一台,取得价款58.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该机床2011年1月13日购进,原值为80万元,已提折旧20万元。要求:编制固定资产处置相关会计分录。 解: 1、12月1日出售普通机床分录 ①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8 累计折旧42 贷:固定资产——普通机床50 ②出售普通机床收款时 应纳增值税:[10.4/(14%)]×4%/2=0.2万元 借:银行存款10.4 贷:固定资产清理1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2 ③结转机床净收益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2.2 贷:营业外收入2.2 2、12月16日出售数控机床分录 ①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60 累计折旧20 贷:固定资产——普通机床80 ②出售普通机床收款时 应纳增值税:[58.5/(117%)]×17%=8.5万元 借:银行存款58.5 贷:固定资产清理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③结转机床净收益时 借:营业外支出1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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