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考语文复习必备语法知识大全 |
内容 | 一、词类:有实词与虚词两大类。 (1)实词和虚词 实词:表示实在的意义,能够作短语或句子的成分能够独立成句。 虚词:一般不表示实在的意义,不作短语或句子的成分(只有副词例外),它们的基本用途是表示语法关系。 A、名词:表示人和事物名称的词。 表示人的名称,如同志、作家; 表示具体事物,河流、高山; 表示抽象事物,如政治、科学; 表示时间名称,上午、夏天; 表示处所名称:上海、中国; 表示方位名称:上、下(简称方位词) 名词的语法特点: ①表示人称的名词,可以在后头加“们”表示多数; ②方位词常用在其他名词后头,组成表示处所、范围或时间的方位短语; ③名词一般不受副词修饰。 B、动词:是表示动作行为、发展变化、心理活动等意义的词。 表示动作、行为:坐、听; 表示存现、消失或发展变化:有、发生; 表示心理活动:爱、恨;表示使令:叫、让; 表示可能、意愿(能愿动词):能、会; 表示趋向(趋向动词):来、去; 表示判断(判断词):是。 动词的语法特点: ①动词一般受副词“不”的修饰。 ②动词后面可以带“着、了、过”,表示动态。 ③一部分动词可以重叠,表示时间短暂或尝试的意思。 ④判断词“是”主要是联结句子的主语和宾语。 ⑤能愿动词后面不能跟名词,能愿动词可以和后面的动词一起作谓语中心语,也可以单独作谓语中心语。 ⑥趋向动词可以单独作谓语中心语,也可以在谓语中心语后面作补语。 C、形容词:是表示事物的形状、性质、状态的词。 表示事物形状的:高、矮; 表示事物性质的:漂亮、结实; 表示事物状态的:快、慢。 形容词的语法特点: ①一部分形容词可以用重叠形式来加强语义。 ②大多数形容词可以受副词“很”修饰。 D、数词:是表示数目的词。 表确数(表示分数,整数和倍数); 表概数:几、许多; 表序数:第一、老三。 数词的语法特点: ①数目增加,可以用分数表示,也可以用倍数表示; ②数目减少,只能用分数,不能用倍数。 E、量词:是表示事物和动作、行为单位的词。 表示事物单位的量词叫数量词。 表示动作、行为单位的量词叫动量词。 表示事物单位的:个、只; 表示动作、行为单位的:次、回,有时也借用某些名词来表示,如:脚、年。 量词的语法特点: ①量词经常和数词连用,组成数量短语,也称为数量启数量词。②表示物量的数量词常用在名词的前面。 ③表示动量的数量词数量词常用在动词的后面。 F、代词:起代替或指示作用的词。 代词分为人称代词、疑问代词、指示代词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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