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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要求: 1、能够比较正确地理解民法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较为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逐步掌握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掌握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民法理论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复习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总论 一、民法概述 要求:了解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部门与其他法律部门或法律规范系统的关系。了解我国民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了解民法渊源的概念及其种类。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内涵及其运用。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掌握民法在时间上、空间上和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解释及适用的方法。 (一)民法的概念和意义 1、民法的概念及其理论分类: (1)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和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 (4)民法和商法; (5)公法和私法。 2、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法的作用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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