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成考专升本大学语文虚词解释(5) |
内容 | (一)合音词 1、“之于”的合音(即取“之”的声母、“于”的韵母和声调拼合而成。“于”古音同“乎”)。 “之”为指示代词,“于”为介词,所以此时“诸”只出现在句中:“之”是前面出现的动词的宾语,指代上文提到的人、事、物;“于”则与后面的词或短语组成介宾结构,介绍前面的动宾结构关涉到对象、处所、地点、内容等。例如: (1)用与舍属诸人。(《答李翊书》) (2)用则施诸人,舍则传诸其徒,垂诸文而为后世法。(《答李翊书》) (3)更譬诸操舟……(《论毅力》) (4)公伐诸鄢。(《郑伯克段于鄢》) 2、“之乎”的合音。“之”为指示代词,“乎”为语气词,此时“诸”只出现在句末:“之”是前面出现的动词的宾语,“乎”用来结束句子。例如: (1)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论语。子罕》) (2)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孟子。梁惠王下》) (二)约数词 此时“诸”作定语,表示某一范围的全体,或全体中的每一个体,可译为“各位”、“众”等。例如: 驱而之薛,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卷。(《冯谖客孟尝君》)而诸部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人,然以击胡军功取侯者数十人。(《李将军列传》) “焉” (一)兼词 兼有介词“于”和指示代词“是(此)”的意思,通常用于动词或动词结构之后,介绍关涉到的人、事、物、处所等。例如: (1)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寡人之於国也》) (2)虢叔死焉,佗邑唯命。(《郑伯克段于鄢》) (二)指示代词 通常用在及物动词之后充当宾语,指代前面出现的人、事、物等。例如: (1)及骤尝焉而阻力猝来,颓然丧矣。(《论毅力》)――尝焉:试着做这件事。 (2)若甚怜焉,而卒以祸。(《种树郭橐驼传》)――怜焉:爱护百姓。 (三)疑问代词 通常用于动词或动词性结构之前表示疑问,可译为“哪里”、“怎么”等。例如: (1)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季氏将伐颛臾》) (2)焉足以知是且非邪?(《答李翊书》) (3)姜氏欲之,焉辟害?(《郑伯克段于鄢》) (四)语气词 作为语气词,“焉”可用于句中或句末,表示不同的语气。 表陈述语气,可译为“了”,或不译。例如: 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庄子。秋水》) 我则或一日而返焉,或二三日而返焉,或五六日而返焉,故彼岸终不可达也。(《论毅力》) 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呢”。例如: (1)君何患焉?(《郑伯克段于鄢》) (2)则不才益将何以报焉?(《报刘一丈书》) (3)虽几于成,其用于人也奚取焉?(《答李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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