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的补充公告 | ||||||||||||||||||||||||||||||||||||
| 内容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拟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3年”处理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编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我厅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471-3261805 传 真:0471-3261714-803。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2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处以“暂停参加该项考试3年”违规考生名单
|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