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请问老师我这样能算应届毕业生吗? |
内容 | 请问老师:我08年毕业,户口迁回家但还没有落下,档案在省教育厅,报道证也是写着去省教育厅报道,但我至今还没有去教育厅报道,我的户口可以在去原公安局改动。这样符合“应届生”的标准吗?谢谢老师! 回复:不符合。 在2009年的中央国家公务员招考中,2007年、2008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原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必须满足:1、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2、原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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