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通过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4人) 选派A :陈莉莉 选派C : 高建鹏、陈雪晶 选派D :石鹏波 二、通过递补,书面申请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1人) 选派A :陶仁雷 二、电话停机无法联系,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1人) 选派B 黎成斌 三、10月31日资格复审后,报考区委组织部组织干事岗位的考生邵宗旭,已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 四、报考区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邵蕾霞,经进一步核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 隆阳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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